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2210029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本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 作安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仪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2210029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 作安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仪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30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 作安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 作安装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 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的 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24 00:00到2025-02-28 17:00
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 于 2025 年 02 月 28 日 17:00(北京 时 间) 前 以 邮件形式发送至 电子 邮箱
420437348@qq.com,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18101447686、 江苏润仪) (备注单位及项目名称)联系电话:18012332763,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 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 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7 1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07 10:00
开标地点: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工农北路 162 号)七、其他
项目概况:
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仪征市公安局看守所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墙制 作安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41547.60 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30000 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 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供货并安装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 列材料;
1.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 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的 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2 月 24日至 2025 年 02 月 28日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5 年 02 月 28 日 17:00(北京 时 间)前 以 邮件形式发送至 电子 邮箱 420437348@qq.com,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18101447686、 江苏润仪)(备注单位及项目名 称)联系电话:18012332763,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 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 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 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地点: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工农北路 162 号)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工农北路 162 号)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 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 ”发布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 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17:00(北 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420437348@qq.com,联系电 话:18012332763,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 应商 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 的风险。有关本 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 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的 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征市公安局
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 89 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5150890005
2.采购代理公司信息
名称: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工农北路 162 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012332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012332763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公安局
地 址: 仪征市大庆北路 89 号
联 系 人: 陈主任
电 话: 1515089000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真州镇工农北路162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8012332763
电 子 邮 件: 4204373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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