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公司金华邻里中心项目标识标牌招标采购的公告

2025-04-0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项目编号:FA00000244555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工程项目标识标牌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接受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工程项目委托,为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FA00000244555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
工程项目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接受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工程项目委托,为项目招标标识标牌,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工程项目及后期所属项目。
2. 工程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德胜街与神丽路交汇处西200米处。
3. 工程内容及规模: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343.65平方米,包括ZX-30-09-09地块,用地面积11396平方米,ZX-30-09-10地块,用地面积11947.6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安防工程、人防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为标识标牌,具体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等(详见附件一),包括标识标牌设备的生产加工、运输、包装、仓储、保管、装卸、安装等所有工作,满足项目施工需求。
2.3招标编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现场工地需要,随时具备生产条件。
3.3财务能力要求、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等指标和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3.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中的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有股权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被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禁止使用名单。
3.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规定,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8日10时至 2025年4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iccec.cn/)注册,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注册成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及参与网络在线投标,如供应商注册通过但不属于中交集团层级管理的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标书及参与网络在线投标。
4.2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1 初始注册的投标人,在系统注册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五公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2.2 已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当前为中交集团层级和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层级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4.2.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招标编号,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邻里中心(ZX-30-09-10)及社区公园(ZX-30-09-09)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01-10-010833-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 行 号:301100000728
打款备注:邻里中心标识标牌标书费。
其他事项:打款时,收款单位名称及账号中“-”都要打上,收款单位名称中“( )”为英文格式,特此注意两点,避免因无法打款,导致废标。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标书费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https://sp.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28日1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以扫描彩色PDF的格式上传,并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标识标牌集采投标文件”,同时还需上传WORD版本和EXCEL版本的电子版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0时。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企业壹号公园12号楼
业 务 联系人:马盼/尤巴达日呼
业务联系电话:029-88881463/15247124978
监 督 机 构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监 督 电 话 :029-88767635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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