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城市导视系统设计
评价一个城市是否适宜居住是由城市的各种组合因素共同形成的。城市的宜居程度不仅反映在功能齐全上, 还反映在生活的便利程度, 和心灵的愉悦程度。城市导视系统的误读性或不易读性会影响城市形象的塑造与建立。例如, 欧洲的城市街道与社区大部分不是直线式的, 然而, 只要你能够认知地图, 就可以轻松的找到你的目的地。这与当地城市导视系统的易读性和人性化设计不无关系。平面设计清晰、信息准确、方位设置合理的导视系统, 从心理上给市民和外地游客以正确识别和认知, 从而产生对于城市生活的安全感。与之相比, 国内部分城市规划布局中规中矩的, 建筑单体设计也十分漂亮, 但是导视系统却混乱不堪。且不说美感设计, 即便是识别与指示功能都不能尽如人意。尤其是在场所、方位、道路的信息令人费解, 例如, 同是车站名"北大街", 可能所指方位完全不同, 中间相距几站路。试想连本地人都晕头转向, 更何况外地游客? 所以经常会见到有游客拿着地图无所适从, 也就见怪不怪了。更加可笑的是我们也能看到一些在本该是属于放置明显路标的地方, 例如立交路桥上赫然树立的巨大广告牌, 路标指示牌被挤压到角落, 被花花绿绿的产品广告所吞没。城市导视系统的构建与设计不应只是做做样子, 为了看起来像是大都市而已, 它更应该是功能合理的、具有人情味的、准确体现城市意象的系统设计。
1、符合城市环境行为科学
城市导视系统设计要符合环境行为学特点, 细节设计要符合人性要求, 充分考虑人们的行为特征和心理需求。城市导视系统设计应从人体工程学、生态学和美学等角度达到完美, 以国家的标准为参照, 实现以人为本的目的。导视系统信息设计要能够被容易的、无误的认知。导视系统设计要体现人与城市之间的沟通, 根据人群分布和流动特点进行合理设置导视牌的尺度与位置,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导视系统与人群行为模式的相配。
2、体现城市地方文化特色
导视系统的造型和颜色要与城市整体形象协调, 符合城市地方文化基本特征, 体现城市整体性认知。建立区域导向系统, 延续城市规划设计理念, 与城市设计的风格相统一。
3、符合人与环境的视觉和谐
环境要素, 如气候、光等客观物质环境对视觉有一定影响。周围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实地调查与模拟导入是有必要的, 具有针对性的导视设计能够更加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 一方面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 另一方面人们的户外生活空间更加具有心理安全感。
4、规范城市导视系统视觉形象体系
城市导视系统设计逐级层次表现要具有一致性, 视觉表达与信息要相协调, 并形成视觉系统规范、内容丰富的形象体系。符号文字要符合国际通行的标准, 配以英文等外文, 以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根据总体规划进行区域划分, 采用分级检索、图文的有机结合和实效美观的立体造型进行标识导向设计, 以求建立布点合理、信息完整、指示明确的城市导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