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标识系统的功能、形态和工程原则

2012-12-2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城市标识系统的功能、形态和工程原则

城市的各类标识, 或称各类标示, 应组成一个科学的功能性体系, 不同城市的标识体系还宜有一定的自身特色。
这不仅是城市内本地居民工作与生活的需要, 也是外来人员在观访、熟悉城市时的需要。
设计合理而优秀的城市标识体系有助于增强、放大城市化以后的“城市效应” 。由于城市的不断现代化, 城市标识也就要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本文从几个方面来讨论与我国的城市标识体系有关的问题。

一、强化城市标识体系的多功能性

我国的当代城市是越来越美了: 广道如织、华厦如林、丽园如云。城市中的著名的建筑、园林、景区多已被标示得煊然夺目。然而, 城市中不那么著名的其他人文史迹还常常是半遮半掩或深藏未露。外地游客来到城市, 被领到几个著名的景点后, 要想自己去发现别的景点或感兴趣的地方就有困难。即使另一景点近在咫尺, 也无从知晓或循见一些外地人尤其是一些不是随旅行团来的人因此而常常有点迷惘, 问这座城市真有什么可看的吗? 让外地人产生困惑的原因, 正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充分做好城市及其各处景点的指引工作。

城市的景点标示系统还有待完善, 城市的文化内涵还需要通过更完善和深化的标引来给予揭示。
除了景区景点外, 城市中重要的公共性的机构、场所、设施都应该被纳人城市标识系统所覆盖的范围。
现代城市的标识物及其所组成的体系至少有如下的功能和意义:
1 、指示其他物体如街道路巷、建筑、场所、单位等的地理方位;
2 、展示当地的文化内涵, 张扬精神文明, 美化环境, 是城市文化的一种体现;
3 、能引导游客, 将游客向其他各个景点疏散。安全指示还可为人指引安全地;
4 、兼备实用功能, 如可兼作指示体的椅、凳、亭、栏、杆、柱等等。
城市标识体系既然有这些功能, 那么, 今日的城市标识体系是否能充分体现这些功能呢? 其现状又如何呢?
这几年来, 我国不少城市的标识系统已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标志物也精美大方, 气度不凡。无论其形制还是其纹饰, 都含有极高的文化性和艺术性。这些都反映了科学和艺术的理念正一起被溶入现代的城市规划中。但总的来说, 很多城市, 尤其是小城市的标识体系还远不完善, 甚至还停留在一种简单的标牌体系的阶段。在这些城市中, 或在发达地区的已比较现代化的一些城市的部分区域里, 主要由粗糙的水泥柱路牌、搪瓷剥落的巷名牌、红漆填写桥名的桥柱杆以及各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等门前的铜字招牌等构成的简单的标识体系多年未变。各标志物还比较单一, 标示的对象还有限, 标述的内容也偏窄, 标识物的数量也太少。比照前述的标识物及其体系的几大功能, 不足之处还很明显。
这就难以满足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也不能充分发挥城市在旅游方面的潜能, 跟不上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因此, 改造城市的标识, 增加城市标识的功能,值得城市的规划工作者和管理者的重视。在当代城市, 尤其是西方城市的标识系统中还增加了带标记路面、跨路音乐信号、夜光和荧光路牌, 以及厕所、警察局、餐饮处等各式公共场所的图标、公共场所的出人口及火灾通道的标识等等, 指示系统严密周到而又丰富多彩。我们完全应该尽早地将之汇人我们的城市规划中。

二、继承、借鉴民族的、古典的范式

城市标识体系是城市特色文化的一部分, 应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的特征。为之, 首先可考虑继承和发扬自身的传统。我国古典城市的标示系统由如下各种类型的美观多样的标示体组成。

(一)牌坊

我国古代城市内的街巷无论是东西还是南北走向, 通常较为平行划一, 多数为横平竖直的街与巷,基本组成规整或接近规整的井字构局。街巷皆有名称。
街巷交叉穿插后分割出许多小区。至迟在汉代, 城市内小区即已以坊名之, 唐代的坊区已十分正规。坊区内有标志性的石坊, 一些家族或官府也常为有权势的官绅或名人的宅院建立牌坊。这类石坊或跨街巷而立, 或背靠宅区面对街巷而立。这些石坊的名称, 也常被用为该小区之名。因此, 除了街巷名称这一指示系统外, 古代城市中还并存着一个牌坊指示体系。城市牌坊体系在明代时最为昌盛, 全国大小城市几乎无不被这一体系所覆盖。在盛产石材的地区, 城市牌坊多用全石建筑; 在缺少石材的地区, 则木石混用或全用木材。
古代城市中的牌坊可被分为以下几大类:
1、标示街区里坊的里间牌坊。
2、褒扬英烈、忠孝、义行、贞节等的彰显牌坊。城市里间常以此等牌坊的名称而名之。
3、因庆贺百岁、几代同堂、胜战、喜事等而立的庆贺牌坊。
4 、标示官府各司、学宫、校场、监狱等所在的衙署类牌坊。
5、标示官吏或科举中试者如举人、进士、状元等的宅邸所在的府邸类牌坊。城市里阁也常以此等牌坊的名称而名之。
6 、标示园圃、墓地等所在的园陵类牌坊。
以上这几类牌坊形成了一个很详细的城市标识体系。古代以豪门大户来立坊的办法在现代已废弃, 其坊名也常带有封建色彩; 但用牌坊来标示街区却是中世纪里比较优秀的做法。牌坊集中了中国古典建筑的对称平搁、斗拱重檐的特色, 加上形制有变、书法镌刻、雕墩夹立等做法, 极富大方优雅的艺术美, 是中国古代城市标示体中的出类拔萃的典制, 今日还是值得研究和继承的。

(二)其他古典式标示体

牌坊之外的其他各类古典式标示物有亭、碑、门楼、井、照壁、幢、门兽、墩、雕塑、门鼓、栏、界石、柱杆、花墙等等。亭的种类不少, 如供骚卒休息的骚亭、城市地方官迎送要人的候亭、标志道里兼供行人休息避雨的里亭、祠庙之前供下了车轿马的人理冠以人觑的振衣亭等等, 都兼有标示功能。碑则更多了, 如官衙前的官簌碑、城煌庙前的告示碑等等, 因其位置不变,而常常具有一定的地望性的指示意义。至于界石,标示就是它们的第一功能。“石敢当”也可被看作是界石的一种特殊类型。井, 也常是周围人家的很近便的指示物。而有影响的井以及公井之名逐渐变成了地名, 成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城市标示。即使在当代, 许多城市仍存在着以一些古井之名做称谓的地名, 可知并在城市标识体系中的作用。照壁, 旧时寺观庄堂及大户人家喜欢在其主要建筑群之前建立照壁。照壁又称影壁。分大门内和大门外两种。大门外的照壁通常是贴着大门对面的巷弄的墙而建, 起指示某某寺观宅院在此的作用。门楼或大门, 也是古代标示物之一。各地城市中的古典式门楼, 虽然在过去的年代里很多已被拆去或拆残,但还是有一部分保留至今。门兽和门鼓, 古代官府大门前都有左右一对石兽。以州一级政府为例, 在州衙前的为一对狮子。
在州判府前的则为一对懈穿、在州狱前的是一对狸歼, 在学宫前的是一对石鼓, 在总兵府前的是一对狡貌; 平常大户人家的门前, 通常是一对石狮或石鼓。石狮有几种, 有武狮、文狮、戏球狮、带子狮、三王狮等。石鼓也有平面鼓、涡纹鼓等。地陵门和墓道两侧的石翁仲、石兽等是“ 阳宅” 守门的人兽等在“ 阴宅” 的对应物。它们也有标示陵墓的功能。柱、杆, 是用来悬挂蟠、旗、幢、灯笼等的。古代有子孙中了科举的大户人家, 有时会竖杆以便逢时过节时张旗。军营和了望台等处也是必定要立杆的地方。因柱、杆高矗人天, 从远处就能见到, 所以起了很好的标示作用。今一些城市中尚存有以“旗杆” 为地名的。
古代城市的其他一些标示体不一一列举。总之, 我国城市在历史上由多种形态的标志体组成的古典式标识体系是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

三、借鉴、采纳国外的优秀形态

早在清末时, 我国的少数城市就已引人了一些西方标示体的制式。如一些沿海的商埠, 在中国城市近现代化的初期, 已仿照西方, 建立了较完全的路街巷弄的道路标识体系, 在一些主要路口配置了西式的路标。西式的钟楼于近代在我国的许多城市中被建造, 它既为实用建筑, 也常为城市中心的标示物, 还是西式公共声讯标示在我国的早期设置。少数城市的十字街道中心还树立了街心钟。街道路灯的设置也在早期即为城市公共标识体系补足了最基本的灯光标示的内容。一些城市在路口、在广场上建立了哥特式的纪念塔、在弄巷口建了西式拱门, 尤以作为一些建筑和公共场所标志的罗马式拱门为常见。欧式的忍冬花草、常青藤等装饰的锻铁门和铸铁门也比较普遍。在欧洲为城市、家族等的标志的纹章的形制也在清末民初传入我国的上海、广州等城市, 从欧洲盾章和花环变化而来的浮雕式的纹章或饰式出现在这些城市的里弄街巷口的拱门和一些大院门上。
在城市中竖立公共塑像的做法也在清末民初传人我国沿江沿海的一些开埠城市的租界。此后, 越来越多的城市引进了西方城市公共雕塑的理念, 以雕塑兼为标示物的做法日益盛行。在少数豪府前,欧式铁栅栏代替了中国旧式的瓦檐墙, 或以古希腊式的对石瓶代替了中国式的对石狮。西式的迎宾旗杆或公司旗杆等也在中国的城市里竖立。一些城市建造了街心花园。清末起即已陆续开设的我国城市公共汽车线或电车线的各站点或市河小轮船停靠站成了城市交通线的标示。新式的城市地图也从清末起开始测绘并公开出版。
早期的西式标识体系和迅速出现的一批西化建筑, 构成了中国一些近代城市的很有特色的城市风貌。这些文化较强、风格较独特的西式的城市内部标识, 在今日仍有值得参考和部分继承的意义。
另外还有一些国外制式的城市标识, 在我国还没有出现或极少被采用, 如城市警钟类的自由钟、解放钟、民权钟等, 柱类的各种纪念柱、艺术柱、图腾柱等, 廊类的罗马廊、公共画廊、迷廊等, 坛类的公共讲坛、英烈坛、圣火坛等, 以及一些宗教类的标识。在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还在发展现代化的高科技的各种导视系统, 如定向警盲系统、区域导盲系统、公共卫星导车系统等。有一些未必适合我国国情, 有一些在国外还处于实验阶段; 但我国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工作者仍应该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前瞻的眼光, 及时了解世界各国的城市标识的已有实践以及有关的当前研究。

四、实施城市标识工程的基本原则

在规划和实施当代城市标识工程时, 至少应该考虑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 、任何标示物都要有美化城市的功能。

一些丑陋的标示体包括实际起标示作用的丑陋建筑要在无法改造的情况下毅然将之拆除。城市标示物应体现健康的思想和审美趣味、有较完美的艺术形式, 能与城市环境统一、协调。要提倡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百花齐放, 避免因循守旧。标示物可以是中国古典式的坊、幢、碑、壁、亭等, 也可以是西洋式的铜柱、立牌、壁牌、石锥、方尖碑、圆雕、浮雕、花廊等。可视景点的性质及其周围的环境而定。但不要抄袭摹制, 应有自己的独创性。

2 、解放思想, 扩大标示范围。

目前多数城市的标示对象仅限于交通路巷和文物保护单位及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等。更多的亚文物遗存、历史遗址、文化遗址、各种景观点等等则几无任何标示。任何一个城市中的已被列人文物保护的单位总是少数。这很少的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能代表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艺术、民俗风情等广阔而又深层的内容的。如果仅仅依靠少数的文保单位来展示一个城市, 那么这个城市的形象必然会显得单薄。从另一方面来讲, 在临的旅客和游客也并非仅仅对文物保护单位感兴趣。在他们之中, 历史学家、考古学家等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需要的是吸引他们的各种事物, 而不论这些事物是不是文物保护单位。
不少蕴含着传奇或感人故事的人文景点和自然风光点, 如古宅、名人故居、坊道、堂祠、墓全、革命志士的壮烈牺牲处、抗击外国侵略者的旧地、古代集场、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建筑或场地, 甚至如商号、刑场、炮台等, 以及包含着美丽传说和传奇的桥池、民风乡俗独特的街巷、古树异木、珍器方物, 还有绝艺长技的可惊可赏之处、风景这边独好的可观可吟之地⋯ ⋯各处皆可在斟酌后立标示物。只有打破陈规, 不拘泥于旧思想, 扩大标识对象的范畴, 才能全面展示一城一地丰富的历史文化与乡土的自然环境, 才能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3、统一规划标识体系, 集中审理重要标示物的设计;

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公开征求和评优标示物的设计方案, 以便优化取舍。统一规划、集中审理和公开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标示物的合理性和形象美, 也是防止城市标示工作的黑箱操作、杜绝营私舞弊、确保客观公正的重要手段。旅游、文化和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等可通过分工和合作来负责城市标识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 、各方参予, 允许捐资人留名。

西欧、北欧各国建设城市标示系统的资金中的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社会大众。街头雕塑、公园长椅、古建指示牌、城堡大门、纪念性碑柱等等, 常由民众自愿出资为办。因此常可在这些标示物上找到捐资人姓名的铭刻。这样不仅可汇集一些社会资金, 还可让部分民众有一个寄托情感的地方并培育一种社会美德。我国少数城市的标示工程已有类似的尝试, 不妨扩大这种做法。

5 、城市标示的主干系统要划归城市设施管理部门作永久性维护。

任何标示物都可能会损坏, 只有不断地检查维修, 才能使城市的标识系统保持常新以及功能良好。
由各企事业单位等自行维护保养标示物体, 看起来是省钱省力省事的好办法, 但最终只会导致城市标识体系的混乱、颓败乃至瓦解。拥有权威的市政当局应对主要的标识系统肩负长期的贵任。
规划和建设功能多样的新的有特色的城市标识体系, 并将传统和现代、科学和艺术相结合, 这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大工程, 它关系到城市形象的树立和所蕴文明的建设, 也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对这一重要工作, 早启动胜于晚启动。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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